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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愛交朋友,我喜歡開開心心跟別人聊天,
認識我的人,都知道我愛恨分明,敢愛敢恨,尤其是交朋友。

通常,大家在跟別人相處一段時間之後,
就會分辨得出,哪些人,可以變成不錯的朋友,哪些人,可以僅成點頭之交。
在更一步交往之後,所謂的知己、姊妹、好朋友,便會慢慢成形。
不過,倘若是非常討厭(比不喜歡還要不喜歡)的朋友,
有些人選擇敬而遠之,有些人選擇打好關係不正面交惡,
也有些人跟我一樣,不理不睬、視而不見。

對我來說,
是普通的好朋友,我不會顯現脆弱的一面,總是讓人看到正面的我,
彼此沒有深交,沒有必要倒垃圾在別人身上。
是姊妹的好朋友,會聽到我的訴苦,會知道我脆弱的一面,
我也會一直默默關心的對方,總是會站在好朋友好姊妹的那一邊,一起攻擊敵人。
是討厭的爛朋友,哈,兩種都看不到,只會看到我面無表情、兇神惡煞的臭臉,
我不會正面交鋒,不會當面口出惡言,但是我不會打招呼,能躲就躲。

最近,偶爾會看到有些同事,奉承討好其他人,頗,不以為然。
對於他不放在眼裡的同事,總是口氣不耐,不是因為工作而煩躁,而是針對人。
對於他想刻意討好的同事,就客客氣氣,百般討好,總是主動去陪別人,
表面上,總是配合著對方,以對方意願為自己意願,
可是事後、私底下,卻又不開心,抱怨,
那幹麻要委屈你自己?幹嘛要遷就別人?
不管做什麼事情都想要配合對方,那自己的主見勒???
我受不了這樣的行為。

就算是我的主管,只要我謹守我的本分,做好我的工作,我不會去巴結他們。
巴結有何用?奉承有何用?萬一不幸出事的時候,
每個人都會把責任推得乾乾淨淨,不會有人幫你說話,不管跟你好不好,
有時候,往往是你『自以為』是他的好朋友,事實上,人家不過當你是淡如水。
聽到出事的當下,他也許會替你說幾句好話,
但是,一會兒,他就去處理自己的事了,不會把你的委屈放在心上。
只是,你不知道而已。

人,要多愛自己一點,聽起來很自私,
但,倘若一個人,不能對自己好,只知道一直付出對別人好,
萬一別人沒有辦法給予相同的回報,只會讓自己更空虛而已。
能愛自己,才有能力愛別人。

有人說,我很獨立,是的,我很獨立,因為我愛我自己、我相信我自己。
我可以自己去逛街、自己去運動、自己去散步、自己坐在早餐店裡吃早餐,
我完全不會覺得孤單,因為我總是享受屬於自己悠閒的時間,很放鬆。
不過,這不代表我不需要愛,我愛我自己,也愛我男朋友,愛我的家人,愛我的好姊妹,
我也需要他們愛我,這樣的我才是完整幸福的。
只是,我不會勉強我自己,去愛不喜歡的人,去愛我不喜歡的事情。

女人啊~~~~多愛自己一點是沒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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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恐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