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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著自己的部落格,我突然想到一件事。
我這個格子畫面,好像,很久沒變過了,
一用就是好幾年,就跟我的感情一樣,當然,感情不是拿來用的。

剛開始玩格子的時候,剛畢業,是我人生的低潮期,
沒有工作,準備考試中,等待去當兵的小豬頭。
每天都有好多積怨想發洩,有時候還會發洩在我家人身上,不應該,
然後,我開始寫。
從PCHOME,到無名,到痞客,中途還有出軌去玩天空、Xuite,噗浪,
但是到最後,最愛的還是痞客,穩定,不貴。

以前還用了很多腦力在玩格子,換版面,放音樂,玩部落格的寵物。
看著自己的人氣節節上升而自豪不已,現在想想,當時還真是虛偽。
突然有一天,我就膩了,討厭變來變去了。
就像一個小孩子,看見新奇的東西,都會想這個玩一玩,那個咬一咬。
然後認定了一個目標,緊抓不放。

之後,開始套用網友們分享的版面,
有一天,看到了這個凱西的版本,那時的我,短髮,叛逆,
突然就跟凱西一拍即合,就這樣,用到了現在,好幾年了。

當然,我懶惰也是原因之一。
但我寧願選擇另一種說法,我重感情。
對這個版面,有感情了,我不曉得該換什麼來代表我,因為這就是我阿!

況且,對現在的我來說,部落格內在的東西,才是我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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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恐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