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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言論純屬個人想法,沒有政治立場,
也不想引起爭端,討厭政治的人可以不用看,
熱衷政治的人也無須跟我討論。

最近弊案頻傳,各大媒體報紙都是報料報料再報料,我並不是說報料不好,揭弊才能讓人有所警惕,證明人在做,天在看,不是不報,只是時機未到。況且身為國家的公務員,或是代表性人物,本來道德標準就會比民眾來得高一些,在民主法治的台灣,違法就該受罰,天經地義。

只是我不齒的是媒體報導的過程,不齒的是洩露辦案方向給記者的人員,不齒的是千篇一律全民公審新聞,不齒的是仗著言論自由恣意妄為的態度。

台灣是講求人權社會,可是我們的記者卻做不到這樣的標準。就像娛樂圈有狗仔隊,新聞界也有狗仔隊,侵犯人權已經習以為常成為台灣社會的病態了,從演藝圈,到政治界,甚至擴張到人民生活中。

就拿最近的搞軌案來說,縱然檢調發現李家種種跡象都有證明涉案可能,但是在還沒有確實證據證明其罪名以前,人人都是無罪的。媒體記者卻來個人民公審,那要司法幹什麼?不是偵查不公開嗎?怎麼通通都公開了,不是說要調查誰洩密嗎?怎麼通通沒消息?什麼時候傳喚證人、約談被告,媒體怎麼一清二楚啊!

大肆鋪張的報導,浪費資源,也可能讓人民、甚至司法人員,對這樣的案件出現主觀意識,這樣公平嗎?如果被告真的無罪,他以後要怎麼做人?照這樣看來,我想要陷害某個人,只要將所有證據跡象留給要陷害的人,讓全民公審他,他會被先批判的身心俱疲,啞口無言,等到事實證明其實是我犯罪時,那個人也已經體無完膚了。要陷害別人是很簡單的,就是需要獨立的司法去揪出幕後使者才對,不是要人民、媒體記者去討論一定是誰犯罪,誰有錯。

就像這搞軌案,弄到現在,還有誰相信李泰安是清白的?我當然不是說他一定清白,因為這是司法調查的事情。我只是假設萬一背後真有藏鏡人,想要陷害他們,那怎麼辦?況且因為媒體大肆報導,搞得李家變成觀光景點,李泰安變成風雲人物,搞軌,我才想說搞什麼鬼?

還有陳總統,縱使他們一家人弊案連連,可以說他治家無方,對自己人約束不周到;可以說他治國無方,搞得國象亂象叢生,但是問題是錯全在他嗎?民進黨團員自己都無事一身輕嗎?身為執政黨,卻也是弊案連連不是嗎?自己不改革,腦筋卻動到還沒有被揭發弊案的陳總統身上,陳總統真可憐,現在已經變成民進黨企圖挽回局勢的攻擊目標。

試問總統目前犯了什麼罪?為什麼要他提早交棒?叫他辭職?他到底犯了第幾條罪名?需要辭職下台謝罪?他再怎麼領導無方、治國無方,都是身為國家的元首,是民權的象徵,如果真的對他治國領導感到不滿意,勇敢一點,提罷免啊!怎麼藍綠營立委都不敢呢?沒有說犯罪才能提罷免吧!

除此外,藍軍說扁政府這麼貪污、黑暗,我倒是很期待藍軍執政時,國民黨政府有多麼清廉。我真不懂,藍軍反對執政黨也就算了,連綠營自己都亂七八糟,東倒西歪,想要提升什麼支持率?根本是個屁!自己政黨搞自己人,政治不亂才怪。

套句呂副總統說的話,「三個月內趕快興利除弊,這才是最重要的,有權力不等於有權利,自己該做什麼應該要清楚。」而不是老想著2008選不選得上總統,政治人物自己沒有約束好,不管誰交棒都一樣。為了當總統,可以撞法院,可以胡言亂語,那乾脆不要總統了,學英國內閣制吧!

有些人在罵說為什麼國民黨執政時代都沒有這麼多亂象,真的沒有嗎?是因為媒體、人民被壓迫的緣故吧!況且當時政治參與、關心國事的人沒有現在普及,而言論自由在民進黨執政後大放光明,才會導致弊案連連被揭發出來,論貪污、論關說,國民黨執政時代更嚴重,與其五十步笑一百步,不如自己先做好,

民眾真的愛看這些每天的弊案追蹤嗎?錯,民眾只想知道結果,壞人有沒有被懲罰。就像是搞軌案,人民只想知道兇手到底是誰,結果怎樣?台開案,到底誰在主使,到底是誰違法犯罪?至於過程的拉里拉雜,只是不過插曲,新聞媒體卻當作必備新聞那樣每天每時每刻大肆報導,一個搞軌案,就有7、8則新聞可以玩,再加一個台開案也有7、8則新聞,很好混啊!1個小時的新聞時間就這樣過了,新聞記者只要守在同一個地方,就有好多則新聞可以報,真是輕鬆無比啊!

新聞,就是要讓民眾看到真正的時事,不是老是追蹤一件尚未完全破案的消息,時間那麼多,為什麼不多一點溫馨、少一點暴力,如果犯一個搞軌案,可以這麼出鋒頭,當風雲人物,也許以後我們的孩子會認為,犯罪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啊!還可以上電視耶!多威風。

社會上窮苦的人那麼多,需要關懷的人那麼多,把這些人力資源花在這些人身上不是更好嗎?政治已經亂成一團了,不要連社會人心都動亂了,這樣只會加速台灣民主的滅亡而已。搞不好根本就看不到2008年總統大選,搞不好總統大選完,台灣就被納入中共版圖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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